疑犯警署吊頸亡陪審團退庭商議 官指可就巡查制度作建議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6/15 13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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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犯警署吊頸亡陪審團退庭商議,官指可就巡查制度作建議。(資料圖片)

企圖非禮案疑犯疑在還押北角警署羈留室期間疑自殺身亡,死因研訊所有證人已完成作供。死因裁判官今早總結證供,並引導由5人組成的陪審團時指,若裁定死者自行撕毀毛氈上吊為唯一推論,死因裁決便是死者殺死自己。證供顯示沒有人曾內進羈留室,若陪審團不肯定死者是否自行上吊致死,則屬存疑裁決。陪審團現已退庭商議裁決。

死因裁判官又指,證供顯示前年7月26日中午12時許,死者林繼偉(43歲)接過警員送遞的午餐,至下午2時55分均警署值日官及警員沒有巡視羈留室,但他們均有在簽到簿簽到。而《警察通例》則規定北角警署警員須每25分鐘巡視,值日官須每1小時巡視。裁判官指陪審團可根據庭上證供作出建議,可就警方的巡查、監察巡查制度、羈留室保養等方面作出建議。裁判官舉例指可建議警方不定時安排疑犯轉換羈留室,即使羈留室內有損壞,也沒有足夠時間給予疑犯考慮如何自殘。